1、学生因工作、出国等原因可办理标准成绩单。
2、办理对象:我校在校和往届本科生。
3、在校生中文成绩单办理流程:
(1)持本人学生证至本学院教务老师处打印中文标准成绩单并加盖制表章;
(2)到教务处(明故宫综合楼400室或将军路校区行政楼101室)加盖公章。
4、在校生英文成绩单办理流程:
(1)持本人学生证至本学院教务老师处打印中文标准成绩单并加盖制表章;
(2)到教务处(明故宫综合楼400室)加盖审核章;
(3)到档案馆(明故宫校区荟萃楼--图书馆后)翻译成英文件,加盖档案馆章;
(4)到教务处(明故宫综合楼400室)在英文件上加盖公章。
5、往届学生中英文成绩单办理流程:
(1)持本人有效证件至到档案馆(明故宫校区荟萃楼--图书馆后)办理,加盖档案馆章;
(2)到教务处(明故宫综合楼400室)加盖审核章。
6、教务处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三、周五上午(法定节假日及假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