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交流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

时间:2014-05-13作者:来源:国际教育学院点击:51506

2014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交流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

      2014年,我校申报的“南航―美国安柏瑞德航空航天大学交流项目”、“南航―德国达姆施塔特工业大学交流项目”、 “南航―英国爱丁堡大学交流项目” 、“南航―法国达芬奇高等工程师学院交流项目” 、“南航―法国里尔商学院交流项目” 、“南航―瑞典西部大学交流项目”、 “南航―韩国科学技术研究院交流项目”、 “南航―日本东北大学交流项目”、“ 南航―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交流项目”等九个项目通过专家评审,被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确立为2014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资助项目。这是南航继2012年后,第三次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资助总名额为41人。

      国家留学基金委从2012年开始实施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旨在进一步推动国内高水平大学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的合作,促进多元文化交流,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所有被项目选拔上的学生将免缴国外高校学费,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学生交流学期期间生活费和往返机票。2012年至今,南航获批项目呈每年大幅提升趋势,标志着南航国际教育水平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南航优秀学子将利用这个平台,实现留学梦想。

 

一、项目简介

学校介绍: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RMIT)创建于1887年,是一所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很高声誉的理工大学,也是澳洲仅有三所拥有航空管理专业课程的大学之一,科研及教学力量雄厚,RMIT与波音、空客和澳洲航空公司等国际大型航空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RMIT还聘请了一大批各大航空公司或国际机场的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教学,在教学计划中建立了良好的实习机制。RMIT也是中国顶级航空公司高层人士海外培训的指定大学。在国际化教育方面的英国泰晤士报2010年大学指导中,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排名第20。RMIT航空、机械的所有课程均得到澳大利亚工程师协会的认证,其课程具有极强的专业和职业导向性。

报名专业:我校2012级在籍学生,专业为航空工程、工程力学、机械工程、电力电子等相近相关专业。

平均学分绩点:3.5以上,在本专业年级综合成绩排名前10%。

交换时间:2014-2015学年(下学期)

选派名额:10名

英语要求:IELTS6.5(含)以上;TOEFL95分(含)以上。考虑到学生准备语言考试时间较为仓促,暂定接收IELTS 6.0(含)以上和TOEFL80分(含)以上学生报名。

 

二、申请材料

纸质材料:

1)本科生赴国外大学交流学习申请表(见附件,自行完成所在学院推荐意见(含)之前所有内容的填写)

2)个人英文简历(控制在1张A4纸内);

3)英文学习计划(控制在1张A4纸内);

4)中英文标准成绩单和中英文在读证明(如何开具,见附件);

5)语言能力证书复印件(雅思、托福,如考试成绩已经网上公布,还没有拿到证书,请将网上成绩单截图打印);

5)专业成绩排名以及综合测评排名证明(找所在学院辅导员开具,中文即可,2个证明开在一张A4纸上,一定要写明专业总体人数,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它相关支撑材料。

 

电子材料:个人英文简历、英文学习计划、英文成绩单(必须A3大小扫描,不能分成2个A4大小扫描)、英文在读证明、语言能力证书(雅思、托福)、专业成绩排名以及综合测评排名证明、获奖证书按照以上顺序合做成一个电子档,要求pdf格式,以姓名汉语拼音作为文件名,大小控制在4M以内。

以上材料用于校内选拔,选拔上的同学还需递交国外学校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才能获得offer,具体另行通知。获得offer的学生要尽快办理护照。

 

三、项目时间安排:

1
2014年6月3日-6月9日
递交报名材料
递交材料到本部综合楼1025室,84892970  张静老师
2
6月13日前
面试
南航面试
3
9月20日前
被推荐人拿到国外大学发放的offer
 
4
2014年9月20日―9月30日
被推荐人进行网上报名
各校按照获资助项目进行选拔推荐,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准备书面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的申请
5
2014年10月10日前
项目实施院校将被推荐人申请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各校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并同学校公函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留学基金委资助人员的派出与管理

1.留学人员应于2014-2015学年度派出。被录取后留学人员不得改变留学身份、留学期限、留学国家和留学单位。

2.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

3.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并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派出手续。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到留学目的国驻外使(领)馆报到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派出后由驻外使(领)馆协同推选学校进行跟踪管理。

4.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应按期回国。

5.各校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获批项目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与外方合作单位沟通、联络;人员选拔及推荐工作;录取材料转发;对留学人员进行出国前培训;在留学人员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时为其开具《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对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将派出情况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未派出者说明主要原因;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改进和完善项目执行工作。

6.本项目录取人员本科毕业后再次出国留学不受回国两年服务期限制;如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研究生学位,亦不受回国后工作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2014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全额资助项目(9个).doc

 

2014CSC项目汇总表.xls

 

表104-本科生赴国外大学交流学习申请表(CSC项目专用)20140111.doc

 

关于中英文成绩单和在读证明.doc

 

南航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学生必读.doc

 

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关于申办护照、通行证的必读20130418.doc

 

出入境受理点联系方式.doc

 

 

国际教育学院

20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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