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2015年5月20日前 | 申请 准备 |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的正式录取通知。 | |
2. | 2015年5月20日31日 | 报名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所在学校或各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 | 各受理机构整理申请材料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3. | 2015年6月 | 评审、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外方提供名单确定录取结果。 | 录取通知将通过受理机构转发至申请人。 |
4. | 2015年7月-9月 | 符合派出要求者,办理派出手续 | ①联系留服机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②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
5. | 派出 | 联系留服机构领取机票、签证等。 | 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 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批准放弃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