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省―加拿大安大略省交换生项目(OJS项目)

时间:2016-05-23作者:来源:国际教育学院点击:52797
中国江苏省加拿大安大略省交换生项目(OJS项目)
(备注:以下是项目简介,每年的项目详情请看“信息发布”)
 
    经省教育厅批准同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每年将选拔一批学生赴加拿大安大略省作为友好交换学生学习。现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本校实际,特制定实施细则。
 
选拔原则: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办事公正。
 
选拔机构:江苏―安省交换学生项目南航领导小组
国际教育学院设江苏―安省学生交换项目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选拔条件:
1.在校大二、大三本科生(医学和法律专业的学生不能参加),已获保研资格的大四本科生,研一硕士生;(注:大四保研学生,要求本科和研究生专业一致;研究生出国只能参加上课,不能进入实验室做项目;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3.原则上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4.英语必须有雅思6.5分(含)或者托福87分(含)以上的成绩;
5.身体健康,符合所去国家的要求;
6.家庭必须具备赴国外学习的条件和经济承受能力;
7.无不良嗜好,品行良好;
8.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的情形;
9.无拖欠学费情况。
 
选拔程序:选拔程序分为信息公布、本人申请、初审、选拔考试、公示、录取、办理出国手续等七个阶段。
 
信息公布阶段:在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加拿大各大学交换学生的专业和人数以及其他要求和限制条件。
 
本人申请阶段:本人按时按要求将申请资料提交至国际教育学院。具体包括
纸质材料:
1)江苏―安省项目申请表 (详见附件,请帖照片);
2)本科生或研究生赴国外大学交流学习申请表(见附件,自行完成所在学院推荐意见(含)之前所有内容的填写和签字盖章);
3)英文个人简历(控制在1张A4纸内);
4)英文学习计划(控制在1张A4纸内);
3)中英文标准成绩单和中英文在读证明(如何开具,见附件);
4)英语能力证书复印件(雅思或者托福成绩,如考试成绩已经网上公布,还没有拿到成绩单,请网上成绩单截图打印);
5)专业成绩排名以及综合测评排名证明(见附件);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它相关支撑材料。
电子材料(通过面试的学生再提交)
将江苏―安省项目申请表(含照片)、个人英文简历、英文学习计划、英文成绩单(必须A3横向扫描,不能分成2个A4大小扫描)、英文在读证明、英语能力证书(雅思或者托福成绩)、2份英文教授推荐信扫描在一个pdf文档中,大小控制在2M以内,命名方式如下:OJS-JS_16-17-Zhang,Ming-NUAA。
 
初审阶段:国际教育学院将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根据上述选拔条件,结合申请情况作初步审核并公示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
 
选拔考试阶段:通过初审的学生参加选拔面试,具体工作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组织。主要考察申请人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学生沟通能力、国外学习计划、留学准备、谈吐举止等);个人总成绩(100)=综合测评名次(40%)+选拔考试成绩(40%)+英语水平、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20%)按三项合并计算总分后排出个人总成绩。由江苏―安省交换学生项目南航领导小组确定5名获选人以及2名候补名单。选拔中注重南航特色,考虑学院、专业分布,原则上每个专业选拔不超过一名。
 
公示阶段:名单张榜公示5天。在公示期内,如果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国际教育学院反映。
 
录取阶段:材料汇总到江苏省教育厅,经项目委员会协调,报送安省项目协调委员会,最终确定名单及交换学校。通知学生结果,由学生与所在学院商量在对方院校要修的具体课程、毕业设计课题等,制定学习计划安排表,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出国审批表”,并按审批表上的要求到各有关部门审批。
 
办理出国手续阶段:学生收录取通知书后,由学生、学生家长与国教院领导签署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协议书,一式两份,学生保留一份,国教院保留一份。学生从国际教育学院领取离校手续单,并办理办理各项手续,离校手续单一式四份学生、所在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及教务处各保留一份。
 
相关日期(以项目信息发布时间为准)
(1) 报名截止日期:20**年12月底
(2) 选拔与落实学校时间:20**年1月-5月
(3) 办理签证时间:20**年6月-7月
(4) 在约克大学入学教育时间(Orientation):20**年8月底
(5) 正式入学日期:20**年9月。
    江苏省各校名额5-6人,由各自学校按择优原则推荐到江苏省项目协调小组,审核后推荐到安省项目协调小组,由加方最终确定交换学生名单和交换学校。
 
交换生在国外学习的条件与要求:
1.  在国外作为交换生学习年限为一年,各友好大学将免除学费;
2.  学生将自行承担在国外的开支,包括旅费、食宿、健康和意外保险以及接收院校可能要求支付的杂费以及其他生活费用。以及强制要求所有国际学生购买“大学健康保险计划”。
3.  在国外学习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和风俗习惯,尊重当地的风土人情,于所在国大学生应友好相处,遇到矛盾和冲突应主动向友好大学外事部门反映,以寻求妥善解决;
4.  在国外学习期间,学生应主动与所在院系、国教院保持联系,及时汇报本人在国外的学习情况,以便各系能了解国外大学的教育教学情况;
5.  在国外学习期间,继续具有南航学籍,按正常标准缴纳南航的学费;
6.  学生如延长在国外学习时间,必须先向南航提出申请,经学院、学校获准后办理延期手续,且延期后在境内外总的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对于擅自延长在国外学习时间的,南航将不予认定其所修学分,所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7.  学习结束回国后及时到所在学院及国教院报到,向国教院和教务处申请学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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