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名称 | 职权内容 | 行使依据 | 行使 主体 |
1. | 选拔优秀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 | 组织学生面试,选拔南航优秀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 | 国家留学基金委年度文件和校际交流协议 | 国际教育学院 |
序号 | 职权名称 | 选拔学生(出国)出境学习交流工作 | |
1 | 职权内容 | 每年度组织选拔优秀南航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 | |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 办理主体 | 交换生(交流生)管理办公室 | |
办理依据 |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发布的相关文件 2、 校际交流签订的协议 | ||
办理程序 | 1、项目发布 2、项目申请 3、面试组织4、面试结果公示 | ||
办理期限 | 项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 ||
监督渠道 | 国教院微信公众号、国教院网页首页公告 | ||
所需材料 | 1、南航交流换生项目面试评审表 2、交流换生信息汇总表 3、学生申请材料 | ||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 运行环节 | 1、 申请材料汇总 2、评委选定 3、评委讨论 | |
责任主体 |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教务处、相关学院 | ||
办理事项 | 1、 国家留学基金委优本项目面试选拔 2、 校际交流换项目面试选拔 | ||
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 项目申报公开透明,面试记录存档,面试结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