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分替代手续、复学手续办理说明:
1、学分替代手续在每学期返校后2周内完成,其他时间不予办理(除非有成绩单原件没有拿到等特殊情况,可延长办理时间)。
2、复学手续在每学期返校后1周内完成,否则无法选择本学期课程。2+2项目、2.5+1.5项目及大四(下)返校的学期/学年交流(换)项目无需办理复学手续。
3、学分替代方式分为整体替代和课程替代,根据国(境)外交流学习时间和学习情况确定。两种替代方式都只替代学分,不替代成绩。出国(境)前后,南航绩点不变。国(境)外成绩不显示在南航成绩单上。
4、请用统一身份登录学生出国(境)交流管理系统(https://studyabroad.nuaa.edu.cn),在待办中心—我的返校手续中提交出国(境)交流学习总结及照片后,方能办理学分替代手续。
5、学分替代结果请登录“教务系统”查看,如有疑问,咨询教务部教学运行中心,电话:025-84895730。
二、学分替代手续办理流程:
1. 在教务处主页“教务系统”入口登录(360浏览器请选择极速模式)。登录成功后,选择“学分认定及替代—交流学分认定”。
备注:替代的课程及总学分必须和学生出国(境)交流管理系统(https://studyabroad.nuaa.edu.cn)—我的出国(境)审批中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
2. 申请时需上传国(境)外大学成绩单,双学士学位项目还需上传国(境)外大学学位证书。
(详见附件:交流学分认定及替代申请操作手册-学生版)
三、复学手续办理流程:
登录新教务系统,办理复学手续。
网址:http://aao-eas.nuaa.edu.cn/eams/login.a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