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出国(境)离校手续办理指南

时间:2018-12-07作者:来源:国际教育学院点击:58519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出国(境)离校手续办理指南
 
一、离校手续办理说明:
1、学期/学年交流(换)项目、2+2项目、2.5+1.5项目、3+2项目需办理离校手续;4+1项目、寒暑期项目无需办理。
 
2、必须办理完离校手续之后才能出国(境),否则回国学分不予认定。
 
3、所有表格打印或者手填都可以,一定要把相关内容填写好,再到相关部门审批。(表格中的关键内容已标注说明,填写时,请删除黄色备注内容)。
 
4、办理流程:
普通本科生
办理流程:
1、办理网上学籍异动
2、《南航在籍学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协议书》
3、《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审批表》
4、《本科生出国(境)交流修读课程更改申请表》(可选)
中英自动化(航空电子与控制)2+2项目、中澳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2.5+1.5项目学生办理流程:

1、办理网上学籍异动

2、《南航在籍学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协议书》
 
5. 所有离校手续表格下载请见下方附件。
 
 
二、离校手续办理步骤:
步骤一:办理网上学籍异动
■ 方法一:登录《学籍异动网上办理系统》,网址:http://xjyd.nuaa.edu.cn/adm/log.php

■ 方法二:扫描下方二维码


► 申请出国(境)交流学习离校异动,按各审核部门要求完成相关手续; 如出国(境)前,没有完成学籍异动手续,回国后不能正常复学和办理毕业/学位证书。

 
步骤二:办理《南航在籍学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协议书》
► 协议打印一式两份(两份原件,每份正反打印,内容控制在1张A4纸),本人和国教院各持一份原件。协议中,需缴纳交流(换)期间南航学费按照以下原则填写:
 
1)非合作办学项目学生,按照5200元/学年标准预缴纳。
项目类别
填写金额
项目类别
填写金额
项目类别
填写金额
学期/学年交流(换)项目
5200元
2+2项目
10400元
3+2项目
5200元
 
► 非合作办学项目本科生回国办理学分替代手续时,教务处会根据学分替代情况进行学费核算,多退少补,建议拿到南航毕业证/学位证之前,南航发放的交通银行卡不要注销。
 
2)2016及2017级中英自动化(航空电子与控制)及中澳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合作办学项目学生,按照6380元/学年标准缴纳。
 
 
 
步骤三:办理《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审批表》
 
► 《审批表》签字盖章必须按照顺序(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Z型顺序)到各个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到国教院审批的同时,可以把《协议书》带来一起签字盖章(2份原件都要签字)。
国教院审批地点:江宁学工楼241室 张老师/樊老师
教务处审批地点:本部综合楼400室 秦老师
 
► 审批表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国内所修学分可以查看本专业教学计划(选修和必修学分请务必填写准确,如不能确定,请找本学院教务员老师核对一下,回国认定的学分以这张表格为准),国外修读学分可以参看附件《国(境)外大学学分说明填写指南》,如果附件中没有说明,可以咨询上一届同学或者自己发邮件问国(境)外学校。
 
表201-本科生赴国(境)外大学交流学习审批表20161214.doc
 
 
步骤四:办理《本科生出国(境)交流修读课程更改申请表》(如无课程变化,无需办理)
 
►  如国(境)外课程有变化,请抵达国(境)外一个月之内办理该手续,按照表格下方备注中的流程完成申请并递交给本部综合楼400室 秦老师。
 
►  一学年及以上交流项目同学,可按学期分开递交申请。
 
 
步骤五:递交表格,离校手续完成
国教院存档
1、《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审批表》 原件
2、《南航在籍学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协议书》 原件
教务处存档
《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审批表》复印件
本学院教务员存档
《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审批表》复印件
本人留存
1、《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审批表》复印件
2、《南航在籍学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协议书》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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