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出国(境)离校手续办理指南

时间:2018-12-07作者:来源:国际教育学院点击:55444

一、离校手续办理说明:

    1、学期/学年交流(换)项目、2+2项目、2.5+1.5项目、3+2项目需办理离校手续;4+1项目(硕士直通车项目)、寒暑期项目无需办理。

 

    2、必须办理完离校手续之后才能出国(境),否则国(境)学分不予认定。

 

    3、交流期间在南航教务系统所选课程必须退课,如未退课导致有缺考等成绩记录,该课程将无法申请学分替代。


    4、 所有表格打印或者手填都可以,一定要把相关内容填写好,再到相关部门审批。(表格中的关键内容已标注说明,填写时,请删除黄色备注内容)。

 

    5、办理流程:

  普通本科生

  办理流程:

  1、办理网上学籍异动

  2、《南航在籍学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协议书》

  3、《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审批表》

  4、《本科生出国(境)交流修读课程更改申请表》(可选)

  中英自动化(航空电子与控制)2+2项目、中澳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2.5+1.5项目学生办理流程:

  1、办理网上学籍异动

  2、《南航在籍学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协议书》

 

    5. 所有离校手续表格下载请见下方附件。

 

二、离校手续办理步骤:

    步骤一:办理网上学籍异动

    ■ 登录新教务系统,网址:http://aao-eas.nuaa.edu.cn/eams/login.action


    ► 申请出国(境)交流学习离校异动,按各审核部门要求完成相关手续; 如出国(境)前,没有完成学籍异动手续,返校后不能正常复学和办理毕业/学位证书。

 


    步骤二:办理《南航在籍学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协议书》

    ► 协议打印一式两份(两份原件,每份正反打印,内容控制在1张A4纸),本人和国教院各持一份原件。协议中,需缴纳交流(换)期间南航学费按照以下原则填写:

 

    1)非合作办学项目学生,按照5200元/学年标准预缴纳。

项目类别

填写金额

项目类别

填写金额

项目类别

填写金额

学期/学年交流(换)项目

5200元

2+2项目

10400元

3+2项目

5200元

 
    ► 非合作办学项目本科生回国办理学分替代手续时,教务处会根据学分替代情况进行学费核算,多退少补,建议拿到南航毕业证/学位证之前,南航发放的交通银行卡不要注销。


   2)从2018级开始,中英自动化(航空电子与控制)及中澳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合作办学项目,按照0元/学年标准缴纳(仅指出国期间)。


 

表206-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籍学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协议书-学分学费版-压缩版.doc


 

    步骤三:办理《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审批表》

    ► 《审批表》签字盖章必须按照顺序(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Z型顺序)到各个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到国教院审批的同时,可以把《协议书》带来一起签字盖章(2份原件都要签字)。

    国教院审批地点:将军路校区东区外专楼  国际教育学院411室   张老师/管老师

    教务处审批地点:明故宫校区综合楼400室 秦老师

 

    ► 审批表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国内所修学分可以查看本专业教学计划(选修和必修学分请务必填写准确,如不能确定,请找本学院教务员核对一下,认定的学分以这张表格为准),国(境)外修读学分可以参看附件《海外交流学校课程及学分要求》,如果附件中没有说明,可以在外方学校官网查询。



表201-本科生赴国(境)外大学交流学习审批表20161214.doc



海外交流学校课程及学分要求(按洲及国别分)20210831.xlsx




    步骤四:办理《本科生出国(境)交流修读课程更改申请表》(如无课程变化,无需办理)

   ►  如国(境)外课程有变化,请抵达国(境)外一个月之内办理该手续,按照表格下方备注中的流程完成申请并递交给明故宫校区综合楼400室 秦老师。

 

   ►  一学年及以上交流项目同学,可按学期分开递交申请。

 

 本科生出国(境)交流修读课程更改申请表- 中英文对照20190422.doc


 

    步骤五:递交表格,离校手续完成

    国教院存档

  1、《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审批表》 原件

  2、《南航在籍学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协议书》 原件

    教务处存档

《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审批表》扫描件发邮件至邮箱xjk@nuaa.edu.cn,邮件主题为:学号+姓名+出国(境)交流学习审批表 电子件

    本学院教务员存档

《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审批表》复印件

    本人留存

  1、《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审批表》复印件(请务必妥善保管,办理学分替代手续时必须提供)

  2、《南航在籍学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协议书》 原件

  

附件下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国(境)学生离校手续办理指南20210701.docx


                 本科生离校手续所有附件压缩包.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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