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返校学分替代、复学手续办理指南

时间:2018-12-07作者:来源:国际教育学院点击:52512

一、学分替代手续、复学手续办理说明:

1、学分替代手续在每学期返校后2周内完成,其他时间不予办理(除非有成绩单原件没有拿到等特殊情况,可延长办理时间)。


 2、复学手续在每学期返校后1周内完成,否则无法选择本学期课程。2+2项目、2.5+1.5项目及大四(下)返校的学期/学年交流()项目无需办理复学手续。


 3、学分替代方式分为整体替代和课程替代,根据国(境)外交流学习时间和学习情况确定。两种替代方式都只替代学分,不替代成绩。出国(境)前后,南航绩点不变。国(境)外成绩不显示在南航成绩单上。


 4、递交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总结及照片后,方能办理学分替代手续 (详见附件,务必按照要求提交)


 5、学分替代结果请登录“新教务系统”查看,如有疑问,咨询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电话:84895730

 

二、学分替代手续办理流程:

1. 在教务处主页新教务系统入口登录(360浏览器请选择极速模式)。登录成功后,选择“学分认定及替代—交流学分认定”。

备注:替代的课程及总学分以学生出国(境)前填写的《本科生赴国(境)外大学交流学习审批表》为准。


2. 申请时需上传国(境)外大学成绩单,双学士学位项目还需上传国(境)外大学学位证书。

(详见附件:交流学分认定及替代申请操作手册-学生版)


3、将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总结及照片务必按照要求发指定邮箱中。

 

三、复学手续办理流程:
登录新教务系统,办理复学手续。
网址:
http://aao-eas.nuaa.edu.cn/eams/login.action

 


 


附件下载: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回国学分替代手续办理指南20210630.docx


2、交流学分替代申请操作手册-学生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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